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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174946 - 辽宁     时间 : 2011-02-15 08:38:33    状态 : 已解决



兄妹4人,三个男孩一个女孩,有一户房子,房子是老太太的名字,老四离婚一直跟老太太一起住,后来老太太去世,老四自己一直住在那个房子里,现在老四得了癌症,不久于人世,现在他想把自己儿子户口迁到自己名下,死后把房子留给自己儿子,请问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该由谁继承?三个男孩,老三已经去世,就剩老二和小妹。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跃坤   [上海]    18201808898

不合法,老太去世若无遗嘱,房子应由兄妹4人共同继承。老三去世,其份额由其妻子或子女继承,皆无,可由其余3兄妹继承。老四只能将自己部分由儿子继承。

2011-02-15 09:21:24

李丹   [辽宁]    13940998322

老三的子女及剩下三个子女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2011-02-15 16: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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