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屋中介公司签了一年十七天的租房合同,但付款方式只写了压一付三,并明确了四次付款的日期和金额,但没有对剩余的17天的房租进行约定,在签合同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口头说明,现在中介要我这17天的房租,请问这合理吗?急切等待答复!多谢!
答:如果住了应该支付。
2011-02-15 10:22:46
您好,房租依照合同应该交给房主吧,
2011-02-15 1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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