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员工合同期内被公司开除?

咨询者 : fa175089 - 北京     时间 : 2011-02-15 11:33:5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去年10月份到公司上班的,当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前台拿出两份合同让我们先填好了,然后说找老总签字,直到现在也没给合同,然后今天公司给我开除了,他们是不是应该补偿我啊,应该补偿多少呢?还有,这算不算没签劳动合同啊,我在网上看到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内的话公司应该给予双倍补偿,有这回事儿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喻利琴   [北京]    13911674054

你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辞退的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011-02-15 11:42:26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得看开除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则单位可以不予补偿。劳动合同应该双方签字,只要公司签上了字,就应该是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了。

2011-02-15 11:45:06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你与公司应该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开出员工,合同没有到期的,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你应该给於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2011-02-15 15:03:01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首先,你们属于签订了劳动合同,故你要求双倍补偿不能得到支持。其次,你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关键看公司开除你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存在过错,公司履行了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那么你就得不到经济补偿。

2011-02-15 15:11: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