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早年去世,母亲于2003年认识一男子,开始同居生活但至今没有登记结婚,该男子有一儿子(05年已经结婚),10年该男子老家房子拆迁,获得现金赔偿18万,房子一套,我母亲想咨询一下,对于该男子老家拆迁所获得的财产(现金和房产)将来是否有权和对方儿子一齐继承?如果对方儿子强行对现金和房产进行抢夺是否合理?
没有继承权,因此没有权利与对方儿子抢夺遗产。
2011-02-15 16:08:06
不能,如果没有登记,不能享受配偶的权利。03年开始同居不能视为事实婚姻
2011-02-15 16:29:4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