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丈夫在2000年时买了100块钱股份(工商局的一个下属公司),在去年年底让我们转让股份,我丈夫于2005年病故,他的股份就只算到2005就止,在职在册的能拿45000元以上,而我且拿18000元 我该咋办
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你应当能够拿到45000。
2011-02-15 19: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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