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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还欠款?

咨询者 : fa175184 - 黑龙江     时间 : 2011-02-15 20:05:33    状态 : 已解决



我咨询一下.有人欠款三年了.不知去向.刚刚获悉在外地.她没写欠条的时效.有人告诉我让她从新开张欠条写上时效.可是她不开怎么办?我没有起诉.这种情况我去外地找她有没有用.还是先起诉.找法院代理.法院会把她带回来吗?还有此人可能没有偿还能力.应该怎么办那?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没写还款期限的,20年内都可以起诉的,当然20年太久,物是人非,越早越好。

2011-02-15 20:08:16

焦守弘   [辽宁]    13889250167

这位朋友你好,我国法律规定的时效是2年,是指在2年内没有主张权利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你的欠条如果没有还款日期,那么从你向他索要时候开始计算时效,你应该起诉,至于他是否有偿还能力另当别论,只要进入执行程序,就不存在时效问题了,他什么时候有偿还能力就什么时候还你了

2011-02-15 20:10:57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建议尽快起诉处理。

2011-02-15 2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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