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的樓房属于地板採暖,04年入住,05年地板採暖管漏水,泡了底层三家商鋪,經協商給了相应赔偿,幷向物业报修,但迟迟未修,只把分水器关了,因此两个卧室的采暖关闭。但暖气费如数上缴。经与物业的多次协商,于2010年12月修好。原因是地板采暖管破裂,属于质量原因。请问物业能给与我补偿吗?如协商不同,诉诸法律,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物业及开放商应该给予你赔偿实际损失,包括你赔偿给三家商铺的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聘请律师起诉维权.详情与我电话联系.
2011-02-15 21:28:40
你好!如需帮助,可以给我打电话进行说明。
2011-02-18 0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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