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结婚六年多了,有一个五岁多的女儿,在这六年我受到了他的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了很深的伤害,他处处找我麻烦,目的就是想让我先提出离婚,应该是在外面有女人了。可惜我没找到证剧。现在我想离婚了,女儿从小就一直在我身边,他很少过问,家里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做包括女儿。我想带女儿在身边,房子我得。在买房期间借了我哥四万,借条是写他的名字,(我不想要还)我现在只是要房子和女儿。现在是每个月按揭。我们房子是经适房,房子是以我的名字申请的。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能得到房子吗?
可以得到房子,但要支付部分经济补偿给男方。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e-mail:zsb890604@126.com
2011-02-18 19: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