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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方理赔不能接受?

咨询者 : fa175948 - 辽宁     时间 : 2011-02-16 16:17:40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受害方,责任认定肇事方全责。双方调节不当,准备起诉肇事方。 主要争议在误工费方面,本人日收入为150元,但为个体打工,无正规工资证明。导致误工费洽谈不当。本人有医院开据的病假单据为45天。肇事方因保险公司只给报销30天为由,只给负责30天的误工费。 如果起诉,我因该开据什么样的工资证明才能有法律效应(工作为个人经营)。 医院为我开据的45天病假,病假期间误工费是否是肇事方完全负责。(有医院开据的证明为45天,未住院。肇事方只给30天。) 是否可以申请索要精神损失费。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误工费赔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超过2000需要提供纳税证明。注:18周岁以下,60(女50)周岁以上一般没有误工费。 如果没有因伤致残,一般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

2011-02-16 18:00:18

刘兆才   [辽宁]    13309806636

误工费按照误工的天数计算。45天应当全给。 本人工资要提供社保、纳税证明等。

2011-02-16 21:05:02

李丹   [辽宁]    13940998322

应当由肇事方承担未或理赔的误工费,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就能证明工资标准,建议起诉的时候也申请伤残鉴定。

2011-02-17 12:20:43

陈广   [辽宁]   

我是大连律师,如需帮助可以和我电话联系13840800202.

2011-02-17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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