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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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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试用期的两个问题??

咨询者 : fa176190 - 广东     时间 : 2011-02-16 21:27:06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10年8月1日进入公司,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直到现在公司依然没有通知我转正。 1.如果我想要即时离职,能否以公司未依照合同规定时间办理转正为由,提出即时离职? 2.如果公司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以未转正为由提前三天通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最佳答案

程建锋律师   [广东]    13751135696

1.你可以单位违法为由,提出即时离职,并要求补偿; 2.不可以。

2011-02-17 09:27:5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间,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试用期已满,如果离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给付双倍经济补偿。

2011-02-16 21: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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