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房子为母亲单位的公房,后用父母双方工龄购买。购买前双方协商房产证名字为母亲。事后将过户给我。但是购买后,父亲变卦,只做遗嘱不做赠与或公证。母亲因此事与父亲谈判,后来父亲说:那就改成你闺女的名字吧,并且把身份证原件交给母亲,让她去办理此事。在04年12月,母亲与我一起到房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当时签订的为买卖合同。现在父亲反悔,说当时变更我的名字他不知情。并将我与母亲推上法庭,诉讼此买卖合同无效。我该如何举证,希望有律师帮忙。谢谢!
答:缺乏你父亲的委托,因此该买卖无效。
2011-02-16 22:48:22
你父亲的起诉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建议与律师面谈维权方案.
2011-02-16 22:57:02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1508661101
2011-02-17 10:23:36
建议持你已经收到的起诉书具体咨询律师并尽早做好诉讼准备。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2011-02-17 10:44:52
买卖无效。
2011-02-17 11:06:2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