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阅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这两个办法都没有条款限制一个自然人同时承包两个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那么,我如果在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已经承包了土地后,能否在另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中受让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呢?
根据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2011-02-17 09: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