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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

咨询者 : fa158747 - 河南     时间 : 2011-02-17 16:51:38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某社会培训机构从事相关培训工作。老板想出版一本有关培训的辅导教材(正规出版,有书号)。 编书的任务交给了我,同时给我了一份别人编写好但是尚未出版的半成品稿件。稿件中大量都是网上复制下来的文字稿件。我通过编写也基本上是从网上复制并进行适量修改的。 我最后成型的书稿15万字。我想通过与公司签订协议。把我在协议中明确为审稿人,而不是作者的方式规避侵权责任。 请问一下律师,这样是否构成侵权?教材准备全省发行。如果被追究,我只想要2000元的劳务报酬,其余书籍卖出的收益都是归属公司。我是否依然要承担责任?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职务作品的法律责任应当为单位和个人都对外部承担,但是内部可协议分担责任。

2011-02-17 16:49:16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构成侵权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2-17 16:51:49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有侵权的隐患。

2011-02-17 16:56:41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有可能侵权

2011-02-18 1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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