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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房屋中遇到的问题?

咨询者 : wutang998 - 江苏     时间 : 2009-05-07 17:43:55    状态 : 已解决



看中了一个商业街上的门市楼,经过交谈卖家告诉我:“这个门市楼的开发商欠地方税务局款,所以地税局不给出具办房产证的发票,到现在他手上也只是当初的买房合同,但是没有关系,说是法律上有个超期这一说,这个房子只要满四年吧也不是五年了,就可以不用地税局开的发票,直接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了,现在这个期限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了,而我们只要到开发商那里把这他的当初买房合同办个过户手续换成我的名就行了。”我想问下,这样合不合法,能不能办成房产证,办房产证的时侯费用会不会有什么说法,正常门市楼办房产证的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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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是要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的,收费时应当以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标明的价格为计算依据。楼市办产权证契税要交百分之五、公共维修基金要交百分之二。高清会律师,3366937199

2009-05-08 06:40:00

李学峰   [上海]    13818829473

依据法律规定,这样买卖的房屋,因为无法过户,你遭遇的风险会很大。

2009-05-07 17: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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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佳木斯这边的,那个门市楼是要价18万元的。如果像卖家所说的那样,我们交易完了去开发商那里变更一下名字就可以了,那办房产证的时候,都得收什么名目的费用,我得花多少钱啊,法律上是有楼房建成四年或者五年以后办房产证就不用地税局的发票了这么一条吗?因为他那个门市楼今年吧也不是明年的五六月份就到能办房产证的日期了。请你们帮帮我吧。

2009-05-09 11: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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