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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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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纠纷?

咨询者 : fa177247 - 广西     时间 : 2011-02-18 15:05:23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05年在广西桂林阳朔县城内购买了他人的二手房,此房属于政府拆迁安置的,由于政府与开发商的原因,直到2010年12月政府才通知各户主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经过5年时间当地的房价已经翻倍了,房子我已经装修住了5年时间了,现在要卖指标的人出证件办产权证,却要我再给钱,也就是房子要涨价;我同意他的要求,但房子不能马上过户,按规定还要等5年才能过到我的户上,真当心今后5年房价还会涨多少,他答应写份保证不再涨价的保证书,我不知道这份保证书在法庭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恳请律师指点。叩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无法律效力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2-18 15:13:27

罗海华   [广西]    13377224509

有协议可以避免争议。

2011-02-20 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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