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了,新公司用不了那么多人,然后公司就跟我们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签了协议,而且给予了赔偿。但是公司在我们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上写的是“辞退”,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不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用词欠妥,应该予以纠正,不合理可以不予签字。
2011-02-18 22:40:29
用词欠妥,但实质性你们已经接受,因为赔偿你们已经领取,再追究已没意义
2011-02-20 09: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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