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与租赁方发生纠纷,最终导致关门,但我们员工还有2年的合同未到期,请问应该得到如何补偿?那刚怀孕的是否会得到另外的补贴?怎么计算?谢谢。
你讲的“关门”具体是什么情形?如果是已经破产了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你们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关门”指的暂停营业,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通知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按继续发放工资。
2009-05-08 22:44:02
1.根据你们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怀孕的妇女可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5-09 11: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