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拆迁协议侵犯了本人的权益!法院立案后认为:由于该合同的落款章是***腾退办(但是签名人是拆迁公司的项目经理且已经出过厅),法官说我们只认章,认为我的诉讼主体错了,说我应该告腾退办!但是腾退办是个临时性组织,根本就没有注册单位和注册地址,这不是推诿吗?对于法官这种明显偏向被告的行为我该怎么处理?
答:先得搞清腾退办是受哪级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然后告这个证据机关即可。
2011-02-19 10:09:03
搜集其他证据证明被告是拆迁公司.
2011-02-20 1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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