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人因被交通肇事人撞成重伤,已被认定工伤。交通肇事人负刑事责任同时对被害人做了一定经济赔偿,工人作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时,将肇事人赔偿部分扣除。当否?如再申请复议,仲裁委员会不再重新仲裁,该工伤着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请求正当赔偿?
1.肇事者赔偿的部分,不能扣除,可以既要求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不违反现有法律规定,即可以双倍赔偿。 2.对仲裁裁决不服,不能重新申请仲裁,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5-09 12: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