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州市的一个农民,农闲之余打工维持生计,曾做过水电安装、电焊、钢结构、仓库保管等。2010年4月1日,临朐的工友刘某邀我去莱州市夏邱镇赵某处干钢结构,刘某以前在赵某处干过,赵某欠刘某一部分工钱,赵某主要承接钢结构和铝合金门窗工程,无资质,无营业证。赵某老家是莒县,在莱州的夏邱镇、沙河镇、土山镇都有工程,也有时去青岛平度的灰埠揽活。他的活主要分为零工和包工,零工听他安排,一般情况干完当天就支付,包工是他安排一个工地,材料他出,吊车他找,工具由包工者自带,干完活后结算工钱,他扣下维修费,一般在他那里干活的,都愿意干包工活,不愿意干零工,而赵某也愿意管理包工活,省心。我和刘某先在夏邱干了一些零工活,以后临朐的张某来了才在土山镇干包工活,期间也在赵某的安排下干了些零工。 2010年5月6日,在土山镇双龙机械厂工地安装屋面复合板时从墙上坠下,工友拨打求救电话,救护车送至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双臂骨折、肺挫伤、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左眼充血,住进icu重症病房,电话通知家属到院护理,以后听说赵某埋怨刘某等叫救护车叫了两辆去,支付药费时,赵某总是说没有钱,我刘某张某的零工工资他还压着一部分没有发,给我们的钱刚够吃饭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根本无法处理。5月10日,我离开ICU重症监护室的第二天,刘某张某又找人干完土山工程后结算工钱,赵某拿出他写好的证明(意思是我受伤与他无关)要我家属签字,家属不签字,他说如不签字,那么我刘某张某的工资全部扣压,住院的所有单据他也不给我们,刘某张某签了字,赵某帮助着我也签了字,第二天刘某张某就不干回临朐老家了,我和刘某张某为平村工地所准备的钢结构柱子大梁也算成零工了(包干活自己往前赶),而我也转院到青州中心医院继续治疗,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告知我左手臂需要手术,考虑到赵某更难出钱,而家属未带多少钱,遂出院。 在青州医院又检查出(CT片)断了7根肋骨,左眼视神经损伤,依旧住在脑外科病房,由于经济问题,于5月24日出院。 详细的叙述这些,主要是如何判断我与赵某是什么劳动关系,到底是承揽还是雇佣?(他写的证明上是承揽关系)。我该怎样要求赔偿,还需要后续治疗,证据仅有病历证明,自己的干活记录,他写的所谓的证明。问了青州法律中心的律师,最好在事发地诉讼,但又是人生地不熟,到底怎样维权,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