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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没有查档证明怎么办??

咨询者 : fa177984 - 湖南     时间 : 2011-02-19 17:13:25    状态 : 已解决



我1980年结婚,现在结婚证已丢失,我和爱人要将户口迁到儿子工作所在地广州市,需要办夫妻关系证明书,但是没有查档证明,因为办理结婚手续的民政部门的原始档案丢失,不能提供。我该怎么办?请赐教,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证明领过结婚证,让其出具证明。不出就起诉

2011-02-19 17:24:46

蔡灿然   [湖南]    13873709530

你可以补办结婚证,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因为是民政局的错误。 档案馆长期保管也可以请律师查看有没有。 婚姻登记机关应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制度,妥善保管好婚姻登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本市婚姻登记档案分别由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统一保管。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应按年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和编目工作,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内上交区、县民政局保管。   区、县民政局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期限为十年。保管期满后,应即移交区、县档案馆长期保管。   第二十九条 《结婚证》和《离婚证》不予更换和补发。   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婚姻当事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或已解除夫妻关系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已依法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应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由区、县民   政局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2011-02-19 2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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