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原被告双方在中院庭审时,要不要对在一审庭审时说过的话负责?如果前后不一样,是不是在前面做了伪证,是不是同样要负法律责任?第二个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以判定时的法律依据也是明确的。但是如果法官如果不这样判,有违法的嫌疑,当事人应向什么单位检举法官的违法行为?希望得到律师们的答复。
一是一般情况下应对自认负责;二是可以就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当然有证据的也可以投诉!
2009-05-10 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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