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最近家里因租房纠纷不堪其扰. 2010年初.我父母把门面和二楼半层租给别人做二手车生意..租期却因为父亲糊涂.订了租期为10年. 房租为半年一交.. 书面合约写得很短.也未写门面转让等.. 直至今年因为租客生意没做起.. 今天已把贵重物品搬出店面. 但拒不交出房屋. . 房租也已拖欠4个多月之久. 我想恳求先生 有无相关的法律. 终止其合同... .. 在此感激不尽..
首先应根据双方的租赁协议来处理对方违约的情况,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现在对方已经拖欠4个月的租金,你们可以催告在15天内缴纳否则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一直占着房屋也不交租金,可以诉讼维权。
2011-02-20 16: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