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后,他外出打工,已十多年,从不往家里寄生活费,平时小孩的生活费都是我一个人承担,他偶尔为小孩交一次学费,打工期间有时想我要钱,说过几天还你,可从来都没还过。他回来的生活费也是我自己出,外出也是AA制,我们结婚十多年,唯一的共同财产就是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请问我自己劳动所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你们已经对各自的财产进行了AA制的约定,你的劳动报酬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0 19: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