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已经工作十年到2010年12月底(连生病休养算在内) 2009年由于生病关系在家休养一年(从2009年8月至今),2010年这一年没有签订合同,2011年去公司询问,公司说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的做法对吗?如果公司做法有误,请详细告知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看你们的病养手续是否齐全,公司和你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南京地区如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2011-02-21 15:42:45
比较复杂,请电话咨询
2011-02-21 17: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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