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和姐夫结婚快20年了,现有三个子女,姐姐在5年前不明原因患了精神病,因家里经济情况困难,无钱医治,姐姐患病后姐夫一直在外地打工,将3个孩子送到我家由母亲照看,从未给家里寄过一分钱,姐姐一直四处流浪,去年4月份姐夫回家后把3个孩子接走一同带到外地,抛下了我这个患精神病的姐姐,姐姐现在生活难以自理,无法维持生活,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咋办呢?
你姐姐有权要求你姐夫给付生活费,因为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
2011-02-22 13: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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