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与姐夫没有拿结婚证,为姐夫生下2个小孩,今年小孩约十三岁。 现在发生的问题是,姐夫工作在外与另一女子相好生下一女儿,不清楚小女儿几岁但会说话而说得很清楚估计有二岁。姐夫的家人{大姐}从这个小女儿出生到现在都是知情人。能证明是姐夫再生孩子。 现在想知道用什么法律去寻求保护我姐的权益?因为我姐在广东郁南县千官镇。在乡下生活,不知道有哪些方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姐夫如果被告,我姐应以什么方式去做为好?
非常同情你姐的遭遇。你姐夫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极不道德的。因没有结婚登记,故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姐的个人问题,最好尊重她本人的意见。
2009-05-11 20:04:36
要求小孩的抚养费。
2009-05-11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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