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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还货款再咨询?

咨询者 : 001971 - 广东     时间 : 2009-05-11 23:35:11    状态 : 已解决



廢除传票送达制度.以电话通知取而代之.是佛山首创.还是全国早已通行.二审时法庭用电话间接[电话非本人接听]通知开庭.导致原告缺席庭审.法官在单方听被告陈述后.判原告败诉.原告能接受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志祥   [广东]    13602560240

传票原则上应书面送达制度,不得以电话通知代替传票.你如果确实不知道开庭时间,可以以二审程序违法要求再审.

2009-05-12 00:31:5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5-12 18: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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