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台企员工,由于工厂生意不景气.老板直接把我们的的工资扣了20%.事先没有和员工进行过沟通,也没有说让我们走人,给资遣费什么的...工厂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望能给予解答?(工厂已经辞退了一部分人)
老板单方面扣除工资的行为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你们有权起诉要求依法支付拖欠的差额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1 14: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