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起去中介公司看好一套二手房,但是签买房协议的时候是以他的名义签的,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说登记后贷款买房的利率低,所以就登记了,贷款的时候交了结婚证,他是主贷款人,我是共同还贷人,但是办房产证的时候房产和过户的工作人员说不能写3个人的名字,当时是在邮政储蓄贷款的,所以就写了他的名字,房子首付15万,他家10万,我家5万,想问一下这数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双方都对该房屋进行了出资,且共同还贷,该房屋属于双方的一般共同共有的财产,一人一半。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1 14: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