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0月进入该公司工作,于2010年11月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09年10月-10年11月期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劳动仲裁进行双倍工资的赔偿? 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呢?(工作证,签到表,工资单这些的复印件我都有,这些是要原件还是复印件呢?) 还有再请教一下,进行仲裁的流程是什么呢?
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进行双倍工资的赔偿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2-21 14: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