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下达。对方全责。交警还让调解,对方检查医药费我垫付1240元,我的车也损坏鉴定后修车要花费1730元,对方摩托车 损坏修理680元,对方还要赔偿医药费,我的车扣押也不放。合理吗?该怎么办啊!
肯定不合理。交警做调解,你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是否调解是你的权利。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2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即使你要承担一小部分费用,也没有必要扣押车,可以去交通大队交点押金或担保金把车提出来,押金和担保金没有经的你同意也不能随意支付给对方。让他们想办法找你要赔偿,你应当掌握主动权,法院也不能多判你,如果你要调解,那你多给他钱是你认头了。
2009-05-12 13:49:17
对方全责,在法院没有将你的车辆查封的情况下,你可以将车提走。 可以到法院起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5-12 18: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