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7月在西宁市托人买了一套200平米的住宅房,钱当时就交齐了,今年房子刚交工,但由于该房是一套单位内部盖得,我是托其内部员工买的这套房,但现在该员工因房价涨价反悔,想收回房子,除返还我当时买房的钱和违约金外,没有任何补偿,但房价两年之间的差额悬殊,我认为我是有损失的,所以我坚持想拥有该房,我该怎么办,请好心人帮帮忙?
我认为该行为不合法。收下违约金即可。
2011-02-22 10:23:07
如果确实是内部购买的,那你购买本身就有违法之处,很难保护
2011-02-22 10:30:39
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011-02-22 10:55:20
该房具有福利性质,一般不对外出售,所以你想得到该房屋的可能性不大,但可根据现在房屋的评估价要求赔偿
2011-02-22 13: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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