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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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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180147 - 四川     时间 : 2011-02-22 16:28:47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租了一个商铺,合同写的房租提前一个月给房东(合同是2010年3月19日签的),由于刚过春节,忘了这件事,我于2011年2月21打电话给房东说交房租,房东说我们违约了(意思是要加房租,不然就不租给我们了),也只不过晚了2天,并且房东有义务提醒我们交房租啊,他们根本没有提醒。我想咨询一下房东这样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韩明律师   [天津]    18920580866

只有一方当事人根本性违约,对方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就你所描述的情节,不构成根本性违约,房东没有权利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协商一下,要求对方按约履行。

2011-02-22 16:20:08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起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2-22 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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