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撞,当时交警判定,事故责任书上是对方全责,当时就是感觉腿上不舒服,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有住院,在家休养半个月,感觉也没什么大事了,因为当时是骑电动车被撞,到现在还不敢骑电动车,而且有一次过马路看到车灯很亮的汽车,就吓的不敢动了(以前没有这种情况),这算不算后遗症?鉴于以上情况,我应该都索赔那些费用。
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该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2011-02-22 21:39:38
赔偿实际损失。您好,如遇纠纷,欢迎来电咨询。 王律师13717589801
2011-02-23 10:37:29
你好! 需要医院证明,如果证明确实是后遗症可以要求赔偿
2011-02-24 17: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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