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几年前在农村的房产(有上级批给我的建筑规划许可证)转让给了弟弟,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律师:即使房子被拆迁,我还有土地的使用权吗?我有资格要求与拆迁户同等价格购买多余的安置别墅吗?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的规定,你已丧失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享受相关安置政策。
2011-02-23 08: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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