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关于财产保全!!?

咨询者 : fa180778 - 湖南     时间 : 2011-02-23 13:49:03    状态 : 已解决



我丈母娘的运沙船被合伙人低价卖了,人也跑了。现在找到了船,想通过法院打官司来告买家非法收购,因为船价值100万买家用40万买的,是不是就要用40W来做财产保全啊?她想借我的房产证来做财产保全,我会有哪些风险啊?还有像这种问题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来解决啊?

  最佳答案

董杜骄律师   [北京]    13651278613

船舶也需要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办理过户手续属于产权变更,只有所有人有权处置,并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必须提供买卖合同、交接文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且由当事人到场签名。你家人可以船舶所有权损害为由提请法院判令其返还船舶的。如果卖船人就是产权人,你诉讼的风险很大了。建议以合伙纠纷起诉,要求合伙人就合伙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合伙是建立在人身信任基础上的,你本人也要承担合伙人选择不当的风险。

2011-02-23 14:06:31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单凭一张收条很难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做为担保财产,如败诉,要承担损失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2-23 14:00:4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用40万元保全即可。用你的房产证保全,你是存在风险的,一旦保全行为错误,是需要你用房产承担赔偿的责任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3 14:09:5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