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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立遗嘱?

咨询者 : fa180709 - 青海     时间 : 2011-02-24 17:14:16    状态 : 已解决



因工作危险性较大,我准备立遗嘱,想明确1.如果我因公而亡的保险赔付(投保时没有明确受益人)、抚恤金、丧葬费、个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工资补助都可以当做遗产吗?2、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我准备将个人财产这一块用遗嘱的方式明确继承人。 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可以指定代管人,但不能分配,因为都有特定用途的。其他可以立遗嘱处分的。

2011-02-23 14:44:3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立遗嘱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3 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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