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租直管公房分配给单位职工,且房管所知情,该房为非住用房,合同期内单位转制,转制前房租由单位收取并交房管所(有文字材料证明),转制后房管所拒收房租,我们全家都吃住在该房屋,并把所有财产投资在上面。合同期内遇拆迁我们该怎么办。请问我们和单位所签合同是否有效?对房管所是否有约束力?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补尝?请给予指教谢谢了!
你们是合法的承租人,合同有效,对房管所有约束力。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15 19:46:50
你们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具体什么情况你可咨询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刘成义律师:13261283161,把具体问题说清楚。
2009-05-15 15: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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