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当事人因眼睛受伤一事向甲方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甲方同意乙方 的意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1、甲方承担乙方受伤之后从2008年7月5日至8月10日之间的医疗费。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作为乙方因眼睛受伤以后所有相关 的医疗以及营养、误工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协议生效之后任何要求,自 此双方不再有任何相关的责任。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签名生效,甲、乙及见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2008年8月11日 还有没有法律效应?胜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