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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二手房,房主延迟1年有余尚未迁出户口,可否起诉要求赔偿?

咨询者 : fa180978 - 北京     时间 : 2011-02-23 17:10:45    状态 : 已解决



房主有新购房产一处,以其妻子名义购买;另外据说还有一套与他人合买的房屋。 我购买的二手房是2009年12月签的合同,合同上规定: “出卖人影子啊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5日内将户口迁出。因出卖人自身原因为如期迁出的,向买受人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超过15日未迁出的,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 我已经催促房主多次,房主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如果起诉了,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支持多少违约金?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马学英   [青海]    13519763426

以对方违约为由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011-02-23 17:05:37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会支持赔偿。

2011-02-24 06:28:4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们合同约定的很明确,对方属于违约,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2-24 15: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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