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前男友是在去年年初分手的,因为他迷恋赌博,欠下许多债务。分手后,对方去了外地,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再续前缘,要求我等他一年半。在分手后半年,我们有联系和经济往来(其中包含他之前所欠债务)。如今,他穷途末路,每天骚扰我,刚开始是问我借钱,后来要我还我们谈恋爱时他花的钱,再后来是要求我退还他在分手后半年给我的多余的钱2000元(具体是谁的多一些也不清楚了,因为每次都是不同的卡)。钱是不多,但是对于这种无赖,给了他,他就会不断的纠缠不清。他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他给我单位打电话,给我打电话发短信。还要挟我,说知道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如果不在某个时间段给他打钱,就会发生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会骚扰我家人,他这种行为属于敲诈吗?我可以去派出所备案吗?现在我们在不同省份。他本身就有许多经济案件在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