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父亲去世后,1991年因母亲无经济支付能力,我付款为母亲购买房屋一套,当时签订的房屋出售合同首页购买方由我签字,末页购买方在母亲强烈要求下只盖了母亲的人名章,且在付款发票上打印母亲姓名。但合同书备注有“由女儿为母亲购房居住”。现母亲过世,请问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我还是母亲呢?其他兄弟姐妹可否分割?谢谢!
需要兄弟姐妹配合你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办理房产过户。
2011-02-23 20:21:26
根据不动产物权以登记原则为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母亲; 建议陈述的事实,可以起诉确权,然后过户到自己名下。
2011-02-23 2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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