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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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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侓咨询?

咨询者 : amr - 上海     时间 : 2009-05-16 17:32:44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参加广交会时,朋友给了我一个无纺布购物袋(价值1元,朋友手上当时有两个),后来在出口处被一参展商拦住,说我手上的这个购物袋是她公司的样品,我当场就还给她了,但她说不见了三十个(她说她展位当时没人,把购物袋放在桌子上,搬完架子回来后发现桌上的购物袋全不见了)随后她拦着我报警,要我找回丢失的三十个袋子,还说要打官司要我赔偿损失,说是别人下单打样的样品,这批单有几百万的量,没有样品就没法做大货。我该怎么办?法院会让我赔偿损失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你拿了所有的购物袋,你无义务赔偿其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16 18:10:30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这种情况,你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2009-05-18 11:21:01

贾晓慧   [上海]    18621517786

如果确实不知事情真相的,而且已经退还,不应承担责任。

2009-05-16 17: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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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展会内有很多参展商都会免费给购物袋,所以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购物袋的来历。而且给我袋子的朋友是在参展时临时认识的,并没有联系方式。

2009-05-16 17: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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