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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月试用期完成后,不签合同,公司要培训金合法么??

咨询者 : ahdcheng2 - 重庆     时间 : 2009-05-19 05:55:0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刚毕业的,签合同之前的三个月试用期完成后,不签合同,公司要培训金合法么?我是一定要给么?如果在三个月试用期间,我还用给公司在毕业协议上的2000元的违约金么?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公司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公司要培训金无法律依据。 如果在试用期内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仍不与你签订合同,你当然可以离开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009-05-19 08:14:12

吴远国   [重庆]   

从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签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从用工次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完成,说明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公司收取培训金也是不合法的.

2009-05-19 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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