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丈夫单位发职工住房补贴7420元,因我丈夫在2002年已去世,需要办理公证,而我公公在2010年9月去世,婆婆还健在,听说我公公有继承,属于他那份,还要分,如何办理?急!谢谢!
配偶父母子女有继承权,你公公后于你丈夫死亡,有继承权。你公公继承相应份额后,再按照法定继承,其配偶父母子女有继承权,你丈夫先于你公公死亡,他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2011-02-24 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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