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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精神病患者发病绝食的法律问题?

咨询者 : smartling - 浙江     时间 : 2009-05-18 06:28:40    状态 : 已解决



精神病患者由于发病而绝食,其监护人理应将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插鼻管以维持其生命并接受精神病方面的治疗。但其监护人为了节约一点住院费并未将其送入精神病院,而是不知从哪里请来一位护士为这个精神病患者插鼻管(因为插鼻管的事都是由护士来完成的)。由于这位护士的护理技术有问题而且插鼻管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造成了这位精神病患者的伤亡。那这位护士是肯定要负刑事责任了,现在的问题是这位监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是负刑事责任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监护人在不了解护士的执业资质的情况下,请该护士为其治疗,对精神病人死亡有直接关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18 09:09:54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监护人最多是监护不当,我认为其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2009-05-18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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