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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居三年多未见面,从法律意义上说,可以算离婚了吗??

咨询者 : fa181622 - 安徽     时间 : 2011-02-24 12:55:53    状态 : 已解决



双方已无感情,不要财产,当时是逃出来的,已分居三年多未见过面,对方是外省人,不敢回去,怕他纠缠,未办理离婚手续,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样可以算离婚了吗?或者可以再申请跟其他人结婚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必须办理离婚手续。注意重婚

2011-02-24 12:58:17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不算离婚。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下达诉讼文书。

2011-02-24 13:17:24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需要离婚登记的

2011-02-24 1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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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如果你和别人结婚了,就是重婚罪!合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会给你做详细解答的,电话18956079663,qq466094123,孔维迎律师!

2011-02-24 2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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