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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 女方要钱合理吗??

咨询者 : fa180689 - 山东     时间 : 2011-02-24 13:53:41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妻子于2008年结婚,订婚结婚彩礼共三万多元,婚后共同生活一年多,借了60000元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这是唯一的共同财产,现在双方一直分居。女方同意离婚,但要五万元钱,我在外打工也没有钱,这钱要的合理吗?还有彩礼钱还可以返还给我吗?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如果女方同意离婚,则应将共同财产予以变价分割;因已登记结婚并已共同生活,彩礼钱不予返还。

2011-02-24 13:50:40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你可以不给,也可以不同意离婚。看你的决定吧。可以打电话详细咨询或者委托我协助办理(13011735168 0531-86969396 )于律师 保留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建议最好电话预约,当面咨询,以便全面了解案情,给予帮助。

2011-02-24 14:07:16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已经在一对一回复中,给予了详细解答。

2011-02-24 16:09:09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女方主张要5万不合法,对于彩礼钱你们这种情况也不存在退还这一说了。

2011-02-25 06: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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