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争议?

咨询者 : wang79564817 - 北京     时间 : 2009-05-18 12:31:48    状态 : 已解决



同事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08 年03 月04 日起至2009 年03 月31 日止。而我的却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08 年03 月04 日起至2009 年03 月31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2008 年03 月04 日起至2008 年04 月04 日止.而且一个月后都有签正式合同!我只和我签了一次,没有签什么正式合同,而且公司所留底和我自己所保存的原件时间都是一样的!6月04号就仲裁了,我现在的证据有:劳动合同原件,工作证.公司所发工资明细.我要求2008年04月04号以后双倍工资这样的胜算有多大?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我已经对您作了解答,可看我的网页。再有新情况另行探讨,好吗?

2009-05-18 13:05:4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胜诉的希望很大,请与魏律师联系,为你代理此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18 13:11:31

回到顶部